責備求全

ㄗㄜˊㄅㄟˋㄑㄧㄡˊㄑㄩㄢˊ

zé bèi qiú quán

解釋

義參「求全責備」。見「求全責備」條。

典源

此處所列為「求全責備」之典源,提供參考。1、「求全」:《孟子.離婁上》孟子曰:「有不虞1>之譽,有求全之毀2>。」〔注解〕(1)虞:預料、猜想。(2)毀:誹謗。2、「責備」:《管子.形勢解》明主之官物1>也,任其所長,不任其所短,故事無不成,而功無不立。亂主不知物之各有所長、所短也,而責2>必備。夫慮事定物,辯明禮義,人之所長,而蝚蝯之所短也;緣高出險,蝚蝯之所長,而人之所短也。以蝚蝯之所長責人,故其令廢而責不塞,故曰:「墜岸三仞,人之所大難也,而蝚蝯飲焉。」〔注解〕(1)官物:授人官職。(2)責:要求。

典故說明

此處所列為「求全責備」之典故說明,提供參考。「求全責備」係由「求全」及「責備」二語組合而成。「求全」語出《孟子.離婁上》,「責備」語本《管子.形勢解》的記載,孟子認為:一個人有出乎預料之外而得到的聲譽,也有力求完美而導致的毀謗(即「求全之毀」);正因為毀譽由人而不在己,君子固當不為所惑而行所當行。根據《管子.形勢解》的記載,管子闡釋了明君和昏君的差別︰英明的君主在授人官職時,必定會任用他的長處,而避免任用他的短處,這樣一來,做事自然能夠順利成功;而昏庸的君主不知道人們各有其長處與短處,因此隨意任用,卻又苛求他們一定要把事情做到完美無缺(即「責必備」)。「求全之毀」和「責必備」便合在一起形成「求全責備」這個成語,用來指對人或事要求完美無缺。

書證

01.《文明小史》第一一回:「再靠著祖宗功德,被他中個舉人進士,已算難得,還好責備求全嗎?」02.清.況周頤《蕙風詞話》卷一:「唯據律細勘,僅有某某數字,於四聲未合,即姑置而過存之,亦孰為責備求全者。」

成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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