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國家公園
ㄩˋ ㄕㄢ ㄍㄨㄛˊ ㄐㄧㄚ ㄍㄨㄥ ㄩㄢˊ
yù shān guó jiā gōng yuán
解釋
玉山國家公園位於臺灣本島中央高山地帶,總面積十萬餘公頃。所屬區域含括南投、嘉義、高雄、花蓮四縣,東抵臺東縱谷,西與阿里山山脈為鄰,北至郡大山,南達關山稜線。群峰相連,綿延天際,是全國最大、海拔最高的國家公園。
重編國語辭典
解釋
玉山國家公園是中華民國第二座國家公園,前身為日治時期成立之新高阿里山國立公園(1937–1945). 1985年4月6日公告計畫,1985年4月10日成立管理處,總面積103,121.4公頃,涵蓋臺灣本島行政區域包括南投縣、嘉義縣、高雄市、臺東縣以及花蓮縣,為臺灣陸域面積最大之國家公園. 園區位居臺灣本島中央地帶,地理位置獨特,奇峯兀立,雄偉壯麗,為臺灣高山少數仍保存原始風貌之地區. 其間包括有臺灣第一高峯,海拔3952公尺之玉山主峯,主峯鄰近地區崇山峻嶺,溪谷深邃,天然植被隨海拔之變化而異,由亞熱帶、溫帶以至寒帶林相次變化,野生動物遍佈,並具有清朝所建歷史遺跡八通關古道;因此,全區蘊藏許多珍貴之生態資源及人文史蹟. 玉山地區早於日治時期,即由臺灣總督府設有國立公園委員會,指定為「新高、阿里山國立公園」預定地,1937年12月27日「新高阿里山國立公園」與「大屯國立公園」、「次高太魯閣國立公園」同時成立,但是三座國立公園因日本戰敗而廢止. 戰後不久,中華民國政府遷臺,開始著手研擬國家公園法規與設立. 《國家公園法》經立法院與內政、司法等二個委員會進行聯席會議12次審查後,最後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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