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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ó jì sī fǎ
本國為處理涉及他國人民的民事法律關係而設立的法規。
國際私法(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又稱衝突法(Conflict of laws),是指一個國家或法域處理和調整涉及外國公民和法人的民商事法律關係的規則的總稱. 這種關係一般是由於對外貿易以及本國人同外國人交往而產生的. 世界上的不同國家和地區有着不同的法律制度,它們各自以不同的法律規則處理同樣的社會現象(出生、結婚、死亡、離婚、破產、契約、遺囑等等). 凡某一案件具有涉外因素時,國際私法規則即體現其用處,以保證最恰當適用於該案的內國法制度的有關規則不致於同法院地的規則發生矛盾,以及幫助法院能夠找到最適合該案的準據法. 按照傳統觀點,國際私法的內容,主要是由外國人在內國的民商事法律地位、準據法選擇的規則和對外國法院判決和仲裁裁決得承認與執行等三個部分組成. 其目標有三: #描述法院根據何種條件纔有權受理涉外案件. #明確每類案件之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必須根據哪一套內國法來判定. #具體規定在什麼場合下外國判決能否被承認與以及如何執行的問題. 世界上存在着一些獨立的內國法體系. 時常,一個國家的法院必須考慮通行於另一個國家的某項法律規定. 至...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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