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停用 啟用查詢紀錄
fǎ àn
政府向立法機關提出以備審議制定的法律草案。例民生法案、陽光法案
泛指向立法機關提出以備審議制定的法律草案。
法案(Bill)又稱法律(草)案、條例(草)案,是法律在通過之前遞交議會審議的形式,三讀通過後即成為法律的一部分. 在大部分政治體制中,法案還必須由行政首長或國家元首簽署同意方能正式生效. 如其不同意,可以運用否決權否決之;但部分國家或地區如議會再以絕大多數通過,法案即自動生效. 法案通過後即成為法律(英文Act或Law),對政府有約束力;而議案是議會要求政府進行某些行動的討論案,沒有約束力. 即使議會通過了議案,政府也不一定要照辦. * 國會法案 * 白皮書 * 法令 * 法律 * 香港立法會 法案委員會...閱讀更多
MD5 | SHA1 |
---|---|
c700a9e4a52eebfbedcd99b99e3abe76 | 8dcc6f43ecd84f9407eb6a2a064745b5ab701a34 |
什麼是雜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