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á pò lún fǎ diǎn
《拿破崙法典》是法國皇帝拿破崙一世於西元1804年在議會通過的一系列法典,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狹義僅指《拿破崙民法典》,共2281條;該法典承認貴族、平民在法律上享有同等的權利,為近代民主政治制度及歐、美各國成文法的基礎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