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宣

ㄉㄠˋㄒㄩㄢ

dào xuān

解釋

唐代一位高僧的法號。俗姓錢,長城(今浙江省長興)人(一說丹徒人)。幼年出家。除從慧頵和智首修學外,三十歲之前更多方廣學。三十歲以後便開始從事著述,並曾參加玄奘譯場,負責潤文。而他最主要的成就則在律學和佛教史的貢獻。他是唐代律宗三派之一的南山宗開創者,撰有《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三卷、《四分律拾毗尼義鈔》三卷、《四分律刪補隨羯磨疏》二卷等。在史學的著作以《續高僧傳》三十卷、《廣弘明集》三十卷、《大唐內典錄十卷》最有名。弟子千餘人,世稱「南山律師」。

重編國語辭典

解釋

道宣 ,俗姓錢,唐朝吳興(今浙江湖州市)人. 一說丹徒(今江蘇省鎮江市丹徒區)人,生於長安. 為漢傳佛教律宗南山宗初祖,初依智首律師聽習律藏. 纔得一遍、便欲歸山坐禪. 和尚教曰:「戒淨定明、慧方有據;始聽未閑、持犯焉識. 」又往聽律十遍、復欲坐禪. 和尚曰:「更聽十遍、可遂汝心. 」又往律筵、依位伏業. 時首律師命令覆講、始不敢受、辭不獲已、方乃覆文. 聽二十遍、時經六載. 道宣律師居終南山、後世因稱其撰述曰南山律. 南山以法華涅槃諸義、而釋通四分律. 貫攝兩乘、囊包三藏、遺編雜集、攢聚成宗. 其撰述最著者、為《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四分律含註戒本疏》、《四分律隨機羯磨疏》,世稱為「南山三大部」. 與玄奘大師(602年-664年)為同期聖僧. 道宣15歲於日嚴寺出家,20歲到大禪定寺受具足戒,先後依止智顗、智首律師鑽研律學. 之後四方參學. 唐武德七年(624年),道宣結廬終南山,居淨業寺. 此後四十餘年,除被禮請參加玄奘法師在長安的譯場外,均在淨業寺潛心禪定,研究律學. 後人因他長期居於終南山,並在淨業寺樹立律學範疇,即稱他所傳弘的《四分律》學爲南山宗,並稱他爲南山律師. ...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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