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經據義

ㄧㄣˇㄐㄧㄥㄐㄩˋㄧˋ

yǐn jīng jù yì

解釋

義參「引經據典」。見「引經據典」條。

典源

此處所列為「引經據典」之典源,提供參考。《後漢書.卷六二.荀幹鍾陳列傳.荀淑》(荀爽)後遭黨錮,隱於海上,又南遁漢濱,積十餘年,以著述為事,遂稱為碩儒。黨禁解,五府並辟,司空袁逢舉有道,不應。及逢1>卒,爽2>制服3>三年,當世往往化以為俗。時人多不行妻服,雖在親憂猶有弔問喪疾者,又私謚4>其君父及諸名士,爽皆引據大義,正之經典,雖不悉變,亦頗有改。〔注解〕(1)逢:袁逢,東漢汝南汝陽人,生卒年不詳,為人寬厚篤信,靈帝時為司空,卒諡宣文。(2)爽:荀爽(西元128∼190),一名諝,東漢潁川潁陰人,為荀子第十二世孫,字慈明,十二歲能通《春秋》、《論語》。桓帝時拜為郎中,後遭黨錮之禍。獻帝時為司空,與王允等人欲共除董卓,但不久即病死。(3)制服:在父母喪期中穿的喪服。(4)私謚:古時對道德、功勛、文章有特殊成就的人,死後常由親屬或門生故吏加以諡號,稱為「私諡」。相對於君主封贈的諡號而言。謚,同「諡」。

典故說明

此處所列為「引經據典」之典故說明,提供參考。荀淑是戰國荀子的第十一世孫,他的品行高潔,博學多聞,有「神君」之稱。虎父無犬子,他的八個兒子也都才華出眾,時人稱為「荀氏八龍」。荀爽是荀淑的第六個兒子,論到才學,則是排第一位,有「荀氏八龍,慈明無雙」的評贊。荀爽自幼聰明好學,十二歲時便能通曉《春秋》、《論語》。桓帝時,太常趙典薦舉荀爽至孝,拜為郎中。後來為了躲避黨錮之禍,荀爽隱居漢水濱十餘年,專事著述,著有《禮》、《易傳》、《詩傳》、《尚書正經》、《春秋條例》、《漢語》、《新書》等書,而有碩儒之稱。黨錮解除之後,司空袁逢薦舉荀爽為官,但荀爽未就職。當時社會動亂,禮教崩壞,人們通常不為妻子服喪,或在為父母服喪期間仍到別人家中弔問喪疾,或者私自為死去的長輩加封諡號,這些行為都是違反禮節的。荀爽便引用典籍裡的記載,來糾正時人錯誤的禮教觀念,雖然沒有完全改變當時人的習俗,也收到了很不錯的效果。後來「引經據典」這句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用來形容引用經書典籍等做為說話、作文的依據。

書證

01.《北堂書鈔.卷五八.設官部十.侍中》引三國吳.謝承《後漢書》:「天子所問,引經據義,靡事不對。」

成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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