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òu tián
古代田地為官府公有,人民成年時就分授給他們,死亡後再將田地歸還給公家。如夏代的貢法、商朝的助法、周朝的徹法、唐代的授田法,均屬此類制度。例中國古代授田的制度,已經不適合現代工業化的社會結構了。
古代田地為官府公有,人民成年時就分授給他們,死亡後再將田地歸還給公家。如夏代的貢法、商朝的助法、周朝的徹法、唐代的授田法,均屬此類制度。而國父耕者有其田的計畫,部分辦法仿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