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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ōng shū shè rén
職官名。中書省的屬官。西晉初設置,歷代名稱和職務不盡相同,南朝時掌起草詔令,參與機密,決斷政務;隋時主管詔令;唐時掌管詔令、侍從、宣旨和接納上奏文表等事;宋時主管中文書,起草有關詔令,明朝時則負責繕寫文告、命令等事務。清代沿置。簡稱為「中書」。
中書舍人,中國古代職官名,爲輔佐皇帝的高級祕書官,掌詔令、侍從、敕旨、審閱上奏表章等事 . 舍人之名,首見於《周禮·地官》中的“舍人掌平宮中之政,分其財守,以法掌其出入”,本爲王室宮廷總管,掌管王宮事務與王族財政,沿至後世,則爲國君或太子的親近屬官,地位相當於現代的祕書長或幕僚長 . 南朝以舍人四人分判四省,時人謂之四戶,權傾天下. 隋朝專掌制詔. 唐宋爲行政中樞祕書長,掌詔旨誥令,兼管中書省事務 . 唐朝多以帝王心腹任用,入禁中內,執掌機密,職權尤重,多至宰相 . 宋初爲寄祿官,實不任職,元豐改制後,復掌其事 . 至明清其職掌則爲內閣取代,遂淪爲閒職 . 中書舍人之名,始於三國魏晉,西晉於中書省置中書通事舍人四人,掌制誥、詔令、宣旨、受理文書章奏 . 東晉省“通事”二字,多任用名流. 南朝宋複名中書通事舍人. 南齊因之. 梁、陳除“通事”二字,直名“中書舍人”. 南朝多以帝王親信爲之,“入直閣內,出宣詔命,凡有陳奏,皆舍人持入,參決於中”,於轉呈百官章奏之本職外,漸奪中書令、侍郎草擬詔誥之任,權力漸漸加重,甚至專斷朝政 . 南齊至陳,自成舍人省,以中書舍人爲長官,名義上隸屬中書省...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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