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權主義

ㄇㄧㄣˊㄑㄩㄢˊㄓㄨˇㄧˋ

mín quán zhǔ yì

解釋

國父所倡導的三民主義之一。目的在求人民政治上的自由平等,確定人民有集會、結社、言論、出版、居住、信仰等自由,並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等政權。

國語辭典簡編本

解釋

國父孫中山所倡導的三民主義之一。目的在求人民政治上的自由平等,確定人民有集會、結社、言論、出版、居住、信仰等自由,並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等政權。

重編國語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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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主義,又稱“孫文學說”、“國父思想”、“總理遺教” ,是由中華民國國父及中國國民黨總理孫中山提出,為國民黨的基本黨綱,在中華民國憲法前言以「孫中山先生創立中華民國之遺教」稱呼,並被納入《中華民國憲法》第一條內容(“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 ”). 孫中山提出的政治綱領,即民族主義、民權主義和民生主義 . 1905年他在《〈民報〉發刊詞》中闡明民族、民權、民生三大主義,主張同時進行民族革命、政治革命和社會革命. 1924年1月至8月,孫中山在廣州每週作一次演講,共計16講,講稿滙編成《三民主義》一書. 孫中山表示:“兄弟所主張的三民主義,實在是集合古今中外的學說,順應世界的潮流,在政治上所得的一個結晶品. ” 「餘之謀中國革命,其所持主義,有因襲吾國固有之思想者,有規撫歐洲之學說事蹟者,有吾所獨見而創獲者. 」“取歐美之民主以爲模範,同時仍取數千年前舊有的中國文化而融之;發揚吾固有文化,並吸收世界文化而光大之,以期與諸民族並駕於世界. ” 此綱領在歷年不同的歷史條件下,多次對三民主義所作的表述,皆有所改變和發展. 而國民黨領導人與黨員、學者,對三民主義也...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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