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éi zāng
賊盜偷竊或搶奪所得的財物。
贓物,又稱賊贓,俗稱為老鼠貨,指的是侵佔、偷竊、搶劫、貪汙等不法行動中所得到的財物,若為金錢則通常稱為贓款. 在大部份國家的刑事法律明定買賣、運輸、收受及藏匿贓物等(俗稱「接贓」)為犯罪. 根據世界各地的,買贓者得到該物時並不合法,因此原物主可以透過訴訟,不必付出代價,合法地向贓物買家取回該物件,但是必須証明其為贓物,所謂「捉賊在贓,捉姦在牀」. 在香港,「處理贓物罪(Handling stolen goods)」一經定罪,可處14年監禁. * 典當...閱讀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