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理數

ㄧㄡˇㄌㄧˇㄕㄨˋ

yǒu lǐ shù

解釋

正負整數、正負分數、正負有限小數、正負循環小數與零的統稱。

重編國語辭典

解釋

數學上,可以表達爲兩個整數比的數(\frac, b\neq 0)被定義爲有理數,例如\frac,0.75(可被表達爲\frac). 整數和分數統稱爲有理數. 與有理數相對的是無理數,如\sqrt無法用整數比表示. 有理數與分數形式的區別,分數形式是一種表示比值的記法,如 分數形式是無理數.所有有理數的集合表示爲Q,Q+,或\mathbb. 定義如下: : 有理數的小數部分有限或爲循環. 不是有理數的實數遂稱為無理數. 有理數在英文中稱作rational number,來自拉丁語rationalis,意爲理性的;詞根ratio,拉丁語意爲理性、計算. 代表“比例”的英文ratio一詞在歷史上出現得要比有理數(rational number)一詞更晚,前者最早有記錄是1660,而後者是1570年. 有理數集對加、減、乘、除四則運算是封閉的,亦即有理數加、減、乘、除有理數的結果仍為有理數. 有理數的加法和乘法如下: : 兩個有理數\frac和\frac相等當且僅當ad 0. 對任何有理數\frac,設. 則在\mathbb上定義了一個度量. 度量空間不完備,它...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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