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一委員會

ㄍㄨㄛˊㄐㄧㄚㄊㄨㄥˇㄨㄟˇㄩㄢˊㄏㄨㄟˋ

guó jiā tǒng yī wěi yuán huì

解釋

設於總統府中的有關統一國家事務的最高諮詢機構。於民國七十九年十月七日成立。為一臨時任務編組,各部會首長為當然委員。民國八十年二月二十三日通過「國家統一綱領」,同年三月十四日經行政院通過實施。縮稱為「國統會」。

重編國語辭典

解釋

國家統一委員會,簡稱國統會,為中華民國的特殊政府機構,於1990年10月7日由時任中華民國總統李登輝宣佈成立. 其法源依據是《國家統一委員會設置要點》,非法定機關,為隸屬中華民國總統府的任務編組單位,設置的目的在主導臺灣海峽兩岸關係的發展,依據「民主、自由、均富」,力促中國統一,並於1991年2月23日第三次會議上通過了國家統一綱領. 國統會成立後共舉行十四次會議,最後一次集會是在1999年4月8日(美國總統柯林頓訪問中華人民共和國提出「新三不」後),已經沒有追求「國家統一」的結論,而是強調朝「縮小雙方發展差距,促成兩岸融合」說法,尤其強調「促進雙方關係正常化」. 臺灣政黨輪替之後上任的陳水扁總統則從未再召開過國統會議,而國統會每年的預算則少到象徵性的新臺幣1000元,最終於2006年2月28日正式「終止運作」 . 1991年2月23日,國家統一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國家統一綱領》 ,訂出近、中、遠程三階段: *「近程」,為交流互惠階段,在交流中不危及對方安全安定,在互惠中不否定對方為政治實體,中國大陸應推動經濟改革、臺澎金馬應加強憲政改革. *「中程」,為互信合作階段,兩岸應建立...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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