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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īn guǒ lǜ
歸納推理的基礎原則之一。指事件的發生必有一定的原因,且有因必有果。就先後順序而言,因必定先於果,並且相似的原因必產生相似的結果。此種規律,稱為「因果律」。
因果關係(causality 或 causation),又稱爲 因果性,簡稱 因果,是一個事件(即“因”)和第二個事件(即“果”)之間的作用關係,其中後一事件被認為是前一事件的結果. 一般來說,一個事件是很多原因綜合產生的結果,而且原因都發生在較早時間點,而該事件又可以成為其他事件的原因. 一般來說,因果還可以指一系列因素(因)和一個現象(果)之間的關係. 對某個結果產生影響的任何事件都是該結果的一個因素. 直接因素是直接影響結果的因素,也即無需任何介入因素(介入因素有時又稱中介因素). 從這個角度來講,因果之間的關係也可以稱爲因果關聯(causal nexus). 原因和結果通常和變化或事件有關,還包括客體、過程、性質、變量、事實、狀況;概括因果關係爭議很多. 對因果關係的哲學研究歷史悠久,佛教和西方哲學家如亞裏士多德在2000多年前就已經提出因果,該問題仍是現代哲學的重要課題. 因果系統是指該系統的輸出和內部狀態取決於當前和以前的輸入值. 如果系統除依賴當前和過去的輸出值以外,還會依賴於未來的輸出值,則該系統爲非因果系統(acausal system),而如果只依賴於未來的...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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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雜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