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七

ㄌㄧˇㄑㄧ

lǐ qī

解釋

一種齋供追祭亡魂的儀式。人死後,生者每七天為之齋供一次,並請出家人誦經,四十九天中共行七次,故稱為「理七」。《水滸傳》第二回:「太公歿了。史進一面備棺槨盛殮,請僧修設好事,追齋理七,薦拔太公。」《儒林外史》第五回:「自此,修齋、理七、開喪、出殯,用了四五千兩銀子。」

重編國語辭典

解釋

做七,又稱作七、作旬、燒七、齋七、理七,是東亞的喪殯習俗,指人死後每隔七天舉行法事一次,七天爲一期,最多爲七期,七七四十九天才結束. 道教稱之為七七追薦, 佛教稱之為七七齋、七七忌、累七齋、七七日、齋七日. “七七”爲最後一個“七”,稱“斷七”、尾七、滿七或圓七 . 超度亡魂起源於六朝道經中吳葛玄纂集《太上慈悲道場消災九幽懺》十卷及《洞玄靈寶三洞奉道科戒營始》所見的齋儀,以深度懺悔為主,來消災度厄及超度亡魂. 而做七的起源最早是出至於南朝的《太上洞玄靈寶業報因緣經卷之八》《生神品第十九》 . 故民間傳說,地府是天庭下轄負責管理人間事務,共有十殿掌管不同事務. 一旦人死後第七天,將來到地府第一殿接受審判,如此每逢做七、百日、對年、三年之期,依序送往地府各殿受審,民間謂為「過王官」、「參詳十王」. 北魏時佛教借鑑道教的「七七追薦」改為「七七齋」. 《北史.外戚傳》記載外戚胡國珍去世後,北魏孝明帝在七七日中為他設千僧齋,並度七人出家為僧. 可知這樣的禮俗應是從佛法的輪迴觀念而來. 民間相傳,此時若無繼嗣為其作功德、積冥福,在生時又無種下善因,將審定其生前罪業,打入地獄受報;所以,陽世...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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