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停用 啟用查詢紀錄
xiè dú
冒犯、輕視侮蔑。例褻瀆神明
1.輕視怠慢。《初刻拍案驚奇》卷一七:「只為一時間心中懈怠,口內褻瀆,又不曾實做了甚麼汙褻法門之事,便言摦報如此!」《紅樓夢》第二五回:「此物已靈,不可褻瀆。」
2.謙稱以小事打擾、侵犯。如:「瑣事不敢褻瀆。」《儒林外史》第七回:「想是夫子龍駕已經回天,不可再褻瀆了。」
褻瀆(Blasphemy),又稱冒瀆,是指對上帝、神|神靈、宗教上的神話人物、書籍或聖物,作出侮辱的行為,發表批評或負面的言論,或是展現出缺少敬意、輕視的態度. 在某些宗教中,認為褻瀆是一種宗教上的罪行,如基督教與回教. 在此更廣泛的意義下,褻瀆一詞也被用於非宗教的語境下. 例如,培根在其著作《學習之促進》中講到“對於學習的褻瀆”. 許多文化不允許任何誹謗此文化所建立之宗教中的“神”或眾神們的言論和著作. 而這些限制,在一些國家有與法律同等的力量. Blasphemy起源自. 由βλάπτω(傷害性的)與φήμη(言論)兩個單字組成. 這個希臘單字對應到晚期拉丁文blasphemare與古法文blasfemer. 在中世紀時,成為中古英文blasfemen,在現代英文變成blasphemy. 褻瀆聖靈罪源於普通法中的衡平法,也就是源自教會的法例. 因此,在基督教國家,對聖靈在言語上的冒犯是一種罪行. 然而,由於這是一條不成文的法例,其具體定義一直欠奉,直到1838年,英國法庭把這條罪具體限制於“保護英國國教會(即安立甘宗)的信仰”. 在英國,最後一位因本罪而被判監的案例發生於...閱讀更多
MD5 | SHA1 |
---|---|
0ddbc40a05f8bcfdb5e9eefbb7838ccd | 76244ce92acfd8498b4bd048bb252eb203350e17 |
什麼是雜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