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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業。例如何有效調適課業壓力,是自我成長的重要課題。
學業。《宋史.卷三○二.李絢傳》:「少放蕩亡檢,兄綯教之書,嚴其課業而出。」
功課,又稱 、可再細分為學生帶回家中做的家課和課堂上做的堂課,是指在學校內、由教師分配給學生並要求他們完成的任務,目的通常是希望學生能預習和複習知識,或者鞏固當天或以前學過的知識,也可在考試前用來作複習材料. 常見的功課類型包括閱讀教科書中的特定章節、閱讀指定的書籍、以書寫或打字完成文章、計算數學題等. 功課與測驗或考試的不同之處在於,做功課時通常可以參考教科書、參考書、字典等書籍,也可以跟同學及教師討論、還可以使用網際網路查詢資料. 功課的起源由羅伯特·埃利亞斯·弗里斯(Robert Elias Fries)發明,羅伯特·埃利亞斯·弗里斯是一名現代意大利教師. 在公元後1905年發明. 發明之初並不是為了每個學生溫習及鞏固知識,而是懲罰在課上表現不好的學生,懲罰過後意大利老師發現對學生的學習作用非常大. 後來作業就成為學生理所當然的任務. 此外,歐洲的一些國家甚至於不給小學生留作業. 比如,1984年西班牙政府宣佈廢除給小學生留課外作業的制度,違反這一禁令者,無論教師、家長或學生都將受到指控. 1985年,土耳其政府也宣佈禁止給學生佈置課外作業,並要求家長揭發違反此項規定的教...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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