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ì rèn
1.記得、認識。如:「事情過去那麼久了,我那能記認!」
2.標記符號。元.無名氏《昊天塔》第三折:「這骨殖都有件數,每件都有郎主朱筆記認的字跡在上。」也作「記號」。
3.用作標記的符號。《儒林外史》第一九回:「我不認得你家媳婦,你須是說出個記認。」也作「記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