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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ì kān
1.核對校勘。宋.沈括《夢溪筆談.卷八.象數》:「以兩司奏狀對勘,以防虛偽。」
2.對合、對質。元.喬吉〈一枝花.雲髫金雀翹套.尾〉:「從今將鳳凰巢鴛鴦殿遮籠教暗,將金縫鎖玉連環對勘的嚴。」《聊齋志異.卷一○.席方平》:「當堂對勘,席所言皆不妄。」
校對,古代稱為斠勘、校勘、校讎或者校理,是出版編輯過程裡的一個必須工序,主要工作是按照原稿去審查訂正排印或繕寫的錯誤. 校對也可以是從事這個工序的人員──校對員(Proof reader)的中文簡稱. 《南宋館閣錄》載“卷三《儲藏》門記載:“諸字有誤者,以雌黃塗訖,別書. 或多字,以雌黃圈之;少者,於字旁添入;或字側不容注者,即用朱圈,仍於本行上下空紙上標寫. 倒置,於兩字間書乙字. 諸點語斷處,以側爲正;其有人名、地點、物名等合細分者,即於中間細點. ” 在分工不足的情況下,中文講校對有時包含著審稿的工作. 現代人談校對,多指字詞或格式、內容引用對錯的核證. 古代「校」和「讎」意思本不同,西漢劉向《別錄》記載:「一人讀書,校其上下,得謬誤,為『校』;一人持本,一人讀書,若怨家相對,為『讎』. 」 中國自古已設有專門校理、收藏典籍的官署,早在東漢時有「東觀」,後有崇文館、士林館. 北齊始置「正字」一職,唐代因之,與校書郎同主讎校典籍,刊正文章. 唐、宋後改崇文館、士林館為弘文館,與集賢書院、史館合稱“三館”. 元、明建國之初,皆設有弘文館,但不久即廢,然而由於明太祖第十二子朱柏...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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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雜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