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機處

ㄐㄩㄣㄐㄧㄔㄨˋ

jūn jī chù

解釋

清輔佐皇帝處理國家軍機要務的機關。《清史稿.卷一一四.職官志一》:「軍機處,軍機大臣,掌軍國大政,以贊機務。常日侍直,應對獻替,巡幸亦如之。」

重編國語辭典

解釋

辦理軍機事務處,簡稱軍機處,前稱軍需房、軍機房. 是清朝中後期的中央機關,專責參與機務,以皇帝為中心,討論國家大事. 康熙十六年(1677年)十一月,在內閣外另設立南書房,「揀擇詞臣才品兼優者充之」,直接起草諭旨與處理機密奏議. 軍機處主要作用與南書房相同,為皇帝召對單位,起草由皇帝主動發布之諭旨(上諭,明代以前稱中旨),取代清代被廢除的知制誥等職務. 雍正四年(1726年),籌劃用兵西北,為求保密並削弱內閣、議政王大臣會議權力,密旨兩路軍需由怡親王允祥、大學士張廷玉、蔣廷錫、總督嶽鍾琪於內廷密籌辦. 之後二年餘,各行省尚不知出師西北之事. 隸屬於戶部,亦稱戶部軍需房,滿文檔案軍需房、軍機房、軍機處曾同時存在. 雍乾時人葉鳳毛在《內閣小志》:「(軍機房)即內中堂,即內中堂辦事處也. 凡內外大臣摺奏有不交部即令中堂議覆者,洎廷寄各省諭旨,始皆園值人為之. 有滿舍人舒赫德、雅爾哈善,漢舍人吳元安、蔣炳,願不換班,長侍內中堂. 時西北兩路出師徵策妄,戶部別立軍需房,司官翁藻主之,於是襲其稱,亦曰軍需房,漸易為軍機房,又以房為處」故軍機處的產生與西北用兵並無直接關係,僅借用其名稱,...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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