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司

ㄈㄣ

fēn sī

解釋

1.職官名。唐時分設在東都洛陽的中央官員。如在東都掌理東都臺的御史臺侍御史,稱為「分司御史」。

2.分別司理其事。南朝齊.王融〈永明十一年策秀才文〉:「必待天爵具修,人紀咸成,然後沿才受職,揆務分司。」

重編國語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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