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足

ㄔㄢˊㄗㄨˊ

chán zú

解釋

舊時婦女用布帛緊裹雙足,使之變得纖細小巧,以為美觀。纏足之風,始於五代,至宋朝大盛,遍及全國。

國語辭典簡編本

解釋

舊時婦女用布帛緊裹雙足,使之纖小,以為美觀。纏足之風,始於五代,至宋朝大盛,遍及全國。《通俗常言疏證.婦女.纏足》引《墨莊漫錄》:「婦人之纏足,傳記皆無所出。惟齊東昏侯,有鑿金為蓮花,令潘妃行其上一事,而不言其足若何。惟唐鎬詠李後主宮嬪窅娘詩云:『蓮中花更好,雪裡月常新。』以此知扎腳自五代始也。」也作「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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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編國語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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纏足,又稱裹腳、纏小腳、裹小腳、縛跤(閩南)、紮腳(廣東),古代漢族人女性的一種陋習. 具體始於何時何處不可考,僅知北宋已有纏足 . 此風俗至民國初年逐漸消失. 惟認爲宋代人以女子小腳為美,北宋元豐後 是開始流行的時期. 宋代的纏足是把腳裹得“纖直”但不弓彎. 元代的纏足繼續向纖小的方向發展. 明代的纏足之風進入興盛時期,並要求足形弓彎,如江蘇泰州明代劉湘夫婦合葬墓出土的花緞鳳首尖足鞋、南昌明朝寧靖王朱奠培夫人吳氏墓出土的緞面弓鞋皆長20-23釐米左右,頭向上翹,穿上後顯得足形弓彎 . 清代纏足之風蔓延至社會各階層的女子,還出現了“三寸金蓮”之說,要求腳要小至三寸 . 清末民初時期,社會普遍認為纏足是陋習. 清廷和民國政府亦主張廢除此習俗,但纏足直到民國30年後才徹底消失. 二十一世紀初期,在華人社會仍能看到一些上年紀的纏足老婦. 研究指出,纏足約起源於北宋. 更早期的記載,大多很難斷定僅僅是對腳小女性的贊譽、描寫足部的裝飾,還是真的有實行纏腳. 南宋周密傳說窅娘是纏足的始作俑者 . 一直要到宋代,才開始有較明確的纏足記載. 纏足最初流行於妓女之間,之後逐漸影響到中上階層的婦女....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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