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問
ㄌㄧˇ ㄨㄣˋ
lǐ wèn
解釋
1.審理、訊問。《元史.卷一○二.刑法志一》:「其鬥訟、婚田、良賤、錢債、財產、宗從繼絕及科差不公自相告言者,從本管理問。」《水滸傳》第二六回:「因此官吏通同計較道:『這件事難以理問。』」
2.職官名。元代行省有理問所,置理問等官,負責檢查核驗法律實施情況,明朝以後則屬布政司直屬官員。
重編國語辭典
解釋
理問,中國古代官職之一. 在清朝,此官職配置於朝廷之地方部門,如布政司,品等為從六品. 該官職主要輔佐布政使從事地方政務,工作性質類似顧問. 1910年代,清朝滅亡後,該官職廢除. *孫文良,中國官制史,1993年,臺北,文津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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