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ēng jì
記錄。例戶籍登記、所有權登記、考試成績登記
1.記錄。《福惠全書.卷六.錢穀部.催徵》:「登記銀錢數目,務需筆畫明淨,不許潦草磨擦改補。」
2.記載身分、權利於官方簿冊,以備查考。如:「戶籍登記」、「所有權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