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考

ㄔㄠˊㄎㄠˇ

cháo kǎo

解釋

科舉時代新進士於引見前,由皇帝再考試一次後授職,稱為「朝考」。名列前者為庶吉士,次者分別為主事、中書、知縣等。

重編國語辭典

解釋

朝考 是清代創制的一種考試制度. 雍正元年(1727年)始行. 各省舉人在會試、殿試中式之後,一甲三名賜進士及第,直接授予翰林院職位,二、三甲的進士在賜出身之後,復於保和殿試論、奏議、詩、賦各一篇,隨後綜合朝考成績和殿試名次授予官職,最優者選為翰林院庶吉士,餘者分別授六部主事、內閣中書、知縣等. 朝考第一名稱“朝元”. ...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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