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空識別區

ㄈㄤˊㄎㄨㄥㄕˋㄅㄧㄝˊㄑㄩ

fáng kōng shì bié qū

解釋

各個國家超越領土、領空之外的防空緩衝區。為防衛國家安全,世界各國均各頒布防空識別區,外國航空器未經獲准,不得飛越。

重編國語辭典

解釋

防空識別區(Air Defense Identification Zone,縮寫:ADIZ),是一國基於國家安全和空防需要,單方面所劃定的空域,以利軍方迅速定位管制. 沒有國際法效力,亦無統一定義 ,其範圍大於領空 . 相關概念可追溯至1930年代Gilbert Gidel提出的“空中毗連區”. 1939年,美洲國家簽署《巴拿馬宣言》時,設立毗連公海、寬度爲300至1200海里的空中安全區 . 而防空識別區的始創則是朝鮮戰爭爆發後,美國政府爲應對可能的蘇聯軍事威脅 於1950年創制. 1951年5月,加拿大設立防空識別區 . 美國主導的駐日盟軍總司令亦於同一時期,在東海爲日本、韓國、中華民國、菲律賓劃定防空識別區,並沿襲至今. 此外,英國、挪威、印度、孟加拉國等國亦有設置 . 防空識別區與領空、飛航情報區皆不等同,所劃定的區域也不一定相同 ,兩國或多國的防空識別區或有重疊 . 各國設立防空識別區的法理依據,通常是國內法. 國際法即無明確規定允許,亦無明確禁止. 設立防空識別區是否符合國際法,有贊同和反對兩種意見. 有研究者指出,防空識別區沒有領空範圍擴大、領空主權向外延伸的含義...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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