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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áo zī zhēng yì
勞工與雇主之間,有關工時、工資、福利、保險、資遣等種種勞動相關權益,沒有得到雙方同意認可而產生的爭議與糾紛。也稱為「勞資糾紛」。
勞資爭議(英文:Labor dispute、Labor unrest)或稱勞務糾紛,泛指勞方與資方雙方當事人基於法令、集體協商、勞動契約之規定所為權利義務之衍生的種種爭議. *資遣爭議:積欠薪水或資遣費 *職業災害:積欠職災的賠償金 *逼退 **資方非法終止與勞方之勞動契約,並阻止勞方赴工作場所工作 **未經預告,閃電資遣 **單身條款 **三等親,禁在同行任職(防間諜條款) **惡意調職(新工作場所的距離過遠,或明顯與原工作性質不相符的工作) *離職後 **同行競業禁止條款 **在職期間,因公費支出的在職訓練或參與研討會等費用,因故離職,是否需賠償? **已離職之員工,是否對於離職前的工作,有善後處理之義務?(這裡是指無償的「義工」行為. ) **因原職位而取得第三方的饋贈之物品,是否該於離職時退還?(例如:免費贈與的雜誌、試用版軟體……等. ) *權利義務之變更 **年終之尾牙摸彩,未到場之員工是否具有領獎資格? **員工旅遊不去者,是否應照常上班工作? *國際:國際勞工組織 *臺灣:行政院勞動部、各直轄市及縣市勞工局 * 勞資爭議QA,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產業民主...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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