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督

ㄗㄨㄥˇㄉㄨ

zǒng dū

解釋

1.管理監督。這個企劃由他負責總督

2.明清兩代,總管一省或數省文武庶政的最高行政長官。湖廣總督、兩江總督

國語辭典簡編本

解釋

1.管理監督。《漢書.卷一○○.敘傳下》:「昭、宣承業,都護是立,總督城郭三十有六。」《三國演義》第五回:「吾弟袁術總督糧草,應付諸營,無使有缺。」

2.職官名。始置於明代,總管轄區內的文武庶政,為地方最高行政長官,管理一省或兼管數省。也稱為「制軍」。

3.代表君主治理屬地的官吏。如英國的香港總督。也譯作「代王」。

重編國語辭典

解釋

(Governor-general)是指一種獲得皇室授權去監督地方政府的官職,實際權力不定,但象徵統治意義濃厚. 在中國,明、清兩朝的地方行政區域中名義上最高行政長官的官職. 在明朝全部是虛位官職;但在清代,總督多被尊稱為督憲、制軍或制臺,演變成常駐地方的封疆大吏. 越南阮朝也模仿清朝的職官制度,設有總督一職. 西方早在公元前2世紀的羅馬帝國時代,就設有與清朝總督職能相類似的職務——「rector provinciae」,漢語一般也翻譯為「總督」;和中國相反,後來西方列強進入殖民時代,在殖民地上設置的最高行政長官在漢語中也譯為「總督」,不過卻變成虛位不具實權的形式,相當於殖民母國對殖民地主權的宣示. 中文裡的原「總督」一詞源自16世紀的明朝時期,朝廷臨時授予文臣監督軍事的一種官銜,帶有軍事巡查性質,明末朱國禎《湧幢小品·總督總兵》卷8曰:「文臣稱總督,武臣稱總兵,皆是虛銜. 」《大明會典》:「國初、兵事專任武臣. 後常以文臣監督. 文臣、重者曰總督. 次曰巡撫. 總督舊稱軍門. 而巡撫近皆贊理軍務. 或提督. 」與總兵一樣沒有品秩的差遣,如王守仁即以新建伯及兼職「南京兵部尚...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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