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總

ㄅㄚˇㄗㄨㄥˇ

bǎ zǒng

解釋

1.職官名。始於明代,清代定為正七品武職,以把總為武官之末級,位在千總下。明.周後俊《紅梅記》第二四齣:「大將軍,小把總,自誇能勇。」《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一○回:「那位太太也不由得總巡做主,硬把這位小姐許配了他。又拿他自家的私蓄錢,託他的舅爺,同他女婿捐了個把總。」

2.從前對具有特殊技能者的尊稱。《醒世姻緣傳》第三三回:「既是請先生,還得蓋個書房哩!就仗賴沈把總你來拾掇拾掇罷。」

重編國語辭典

解釋

把總為明代及清代前中期陸軍基層軍官名,明清兵制員額皆有異動. 以明代隆慶年間戚家軍為例,把總為「司」的營官,一司下轄449員,而百總為「局」的軍官,官兵計112員,四局為一司. 經常有人將百總等同把總,兩者是不同的職務 . 若以清綠營為例,軍階由高至低分別為提督、總兵、副將、參將、遊擊、都司、守備、千總及把總. 其中,遊擊就在總兵(主管四至五營;約800至3000名士兵)轄下基層武官. 與參將、都司、守備等武官一同統轄六百至兩百的營兵力. 把總就是受其轄下,在清朝為正七品武官;統領汛(兵力從十數名到百名)兵制單位的武官職位. 清末,慈禧太后主持軍隊改革;並委袁世凱小站練兵以訓練新軍,而袁世凱主導之《新式陸軍章程》內,把總取消不再稱呼. 以棟軍而言,把總可以是正規軍營主官. 作戰時配加數營鄉勇,其人數相當於現今的一個團或旅,具有獨立作戰之能力. 近代有部份學者指出,把總僅等同於現代「士官」階級. 但尋遍各國軍制,未有士官兼任營長,戰時率領數營且能獨立作戰的狀況發生. *清朝官職表 *李萼,《中國文化概論》,中國文化大學出版社,1983年,臺北 ...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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