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ē lái zhī shí
不敬之食。春秋時,齊國饑荒,黔敖於路旁設食施予窮人,因態度不佳而遭拒絕。典出《禮記.檀弓下》。後用以指侮辱性或不懷好意的施捨。唐.楊烱〈唐右將軍魏哲神道碑〉:「軍井未建,如臨盜水之源,軍灶未炊,似對嗟來之食。」《兒女英雄傳》第二七回:「只因他一生不得意,逼成一個激切行徑,所以寧飲盜泉之水,不受嗟來之食。」也作「嗟來食」。
以不敬的招呼聲施食予人。指不敬之食。典出《禮記.檀弓下》。後用「嗟來之食」比喻侮辱性或不懷好意的施捨。
《禮記.檀弓下》齊大饑,黔敖為食1>於路,以待餓者而食2>之。有餓者蒙袂3>輯屨4>,貿貿然5>來,黔敖左奉食,右執飲曰:「嗟6>!來食 !」揚其目而視之,曰:「予唯不食嗟來之食,以至於斯也。」從而謝焉。終不食而死。曾子7>聞之曰:「微與8>!其嗟也可去,其謝也可食。」〔注解〕(1)為食:設置食物。(2)食:音ㄙˋ,拿食物給人吃。(3)蒙袂:用衣袖遮臉。袂,音ㄇㄟˋ,衣袖。(4)輯屨:拖拉著鞋子。屨,ㄐㄩˋ,鞋子。(5)貿貿然:眼睛看不清楚的樣子。(6)嗟:音ㄐ|ㄝ,招呼聲,有不敬的意味。(7)曾子:曾參(西元前505∼前430),字子輿,春秋時魯國武城(地約當今山東省費縣西南)人。曾點之子,為孔子弟子。性至孝,相傳《大學》為其所述;又作《孝經》,以其學傳子思,子思傳孟子。後世尊稱為「宗聖」。(8)微與:不必吧!與,音ㄩˊ,同「歟」,置於句末,表反詰語氣。
春秋時代,齊國發生了大饑荒,有個叫黔敖的人,在路邊放置飲食接濟路過的難民。當有個人用袖子遮著臉,拖著疲憊的腳步,跌跌撞撞地走來時,黔敖便拿了食物和飲水喊他:「喂!來這裡吃東西!」那個人抬起臉瞪著黔敖說:「我就是不接受這樣無禮的施捨,才會餓到這種地步!」黔敖立刻為自己的態度道歉,但那個人卻不接受,仍堅持拒絕進食,後來終於餓死了。當時曾子聽了這件事後,不太以為然,他說:「用不著這樣吧!若招待的人真的很不禮貌,你可以拒絕,但人家都道了歉,就可以接受啊!」後來這個故事被濃縮成「嗟來之食」,用來比喻以不禮貌的態度招呼人來吃的食物,後則泛指侮辱性或不懷好意的施捨。
01.《禮記.檀弓下》:「予唯不食嗟來之食,以至於斯也。」(源)02.《後漢書.卷八四.列女傳.樂羊之妻》:「妾聞志士不飲盜泉之水,廉者不受嗟來之食,況拾遺求利,以污其行乎!」03.《兒女英雄傳》第二七回:「只因他一生不得意,逼成一個激切行逕,所以寧飲盜泉之水,不受嗟來之食。」
【語義說明】比喻侮辱性或不懷好意的施捨。
【使用類別】用在「不敬之施」的表述上。
【例句】<01>這種嗟來之食,難以下嚥。<02>我這是誠心誠意地邀宴,可不是嗟來之食。<03>我人窮志不窮,這種嗟來之食,我寧死也不肯接受。<04>這個愛心團體冬令救濟時,很能體恤難民,讓人不會有嗟來之食的感覺。<05>明知這是嗟來之食,但為了孩子,她只好強忍著委屈,伸手將缽接了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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