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播劇

ㄍㄨㄤˇㄅㄛˋㄐㄩˋ

guǎng bò jù

解釋

專供在無線電中廣播的戲劇,特別著重音樂配合與音響效果等藝術方式,以創造聽覺形象,展開劇情。

重編國語辭典

解釋

廣播劇是指在廣播播送,主要為播音員或配音員所演出的戲劇,屬於劇集的一種類型. 也稱為聲劇、播音劇、放送劇、音效劇、廣播劇集. 世界上最早的廣播劇一般認爲是的作品. 轉載自《臺灣廣播劇本土的紮根》文/黃裕元(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研究助理)閱讀全文 「臺灣的廣播劇隨著廣播媒體而出現,至少在 1930 年,臺北放送局就開始有廣播劇的演出. 最早是轉播日本電影製作社的演出,如日本中古歷史故事的源平氏合戰、描繪都會故事的現代戲劇等,多半是在東京或大阪的放送臺演出,由臺北放送臺轉播. 1932 年之後,臺北、臺南放送臺也演出廣播劇節目,不過在有限且官方色彩濃厚的媒體上,多半是在臺日本人的編演作品. 據當時劇評家中山侑的分析,這些作品只能說是掛上廣播劇之名的新劇. 1937 年之後,中山侑(1905-1959)成為引領臺灣廣播劇的關鍵人物. 他以筆名「志馬陸平」編導主演多部廣播劇,率領「臺北放送劇團」、「臺北童話劇協會」,常在傍晚兒童節目時段或夜間娛樂時段演出,劇本多半與日本近代戰爭有關. 中山侑生於臺北,活躍於本土文化圈,而後成為臺北放送臺文藝單位負責人,特別跟臺灣本土作家、文化人往來...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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