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加諾公約

ㄌㄨㄛˊㄐㄧㄚㄋㄨㄛˋㄍㄨㄥㄩㄝ

luó jiā nuò gōng yuē

解釋

德、法、比、英、義互相保證西歐和平的一系列協定的總稱。於西元一九二五年十月十六日在瑞士羅加諾(Locarno)草簽,十二月一日在倫敦正式簽字。條約規定《凡爾賽條約》固定下來的德、比和法、德邊境界不可侵犯;除合法防禦或履行國際聯盟義務外,德、比、法絕不互相進攻,以和平手段解決彼此間的爭端。也譯作「洛迦諾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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