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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én mín
百姓。例警察是人民的保姆、社會治安的維護者。
1.泛指百姓。《孟子.盡心下》:「諸侯之寶三:土地、人民、政事。」《五代史平話.周史卷上》:「何物強藩,誘致鄰寇,蕩搖我邊疆,俘殺我人民。」
2.居住在一國家內具有應享權利與應盡義務的人。
人民,泛指百姓. 指人的集合. 通常住在同一國家或地區、享有一定權利的人的集合構成這個國家或地區的人民. 其中「人」字表明這個集合的個體是人類,而「民」字表明屬於這個集合的個體具有國民的權利和承擔國民義務. “人民”一詞在中國古代典籍中早已有之,《周禮》中有“大司徒之職,掌建邦之土地之圖,與其人民之數,以佐王安擾邦國”的說法. 這裏的“人民”一詞指的是與“君主、羣臣百官”相對應的羣體. 梁啓超對近代國家的構成要素之一時使用的則是“人民”. 孫中山早期從事革命活動時也多用“人民”一詞. 1919年李大釗在《宰豬場式的政治》一文中所使用的“人民”一詞,已不再是指全體國民,而是指與統治者相對立的羣體:“我們的政治,是宰豬場式的政治,把我們人民當作豬宰,拿我們的血肉骨頭,餵飽了那些文武豺狼. ” 這種“人民”概念的使用,在具有初步共產主義思想的知識分子中產生了極大影響. 受共產主義運動的影響,以人民爲替代國民. 如人民政府中的人民,並不是生活在本國的所有人民,而僅是擁有本國國籍的國民. 1921—1927年“人民”逐漸超越“國民”,成爲中共的主流話語. 中共二大定義了...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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