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判

ㄓㄡㄆㄢˋ

zhōu pàn

解釋

職官名。清制,知州佐吏,為從七品官。職掌糧務、水利、防海、管河。

重編國語辭典

解釋

州判為中國古代文官官職名,在清朝之位階約為從七品. 州判職能通常為地方衙門輔佐主官的基層官員編制,不過也為外派直隸州知州的左右手,如臺灣府臺東直隸州的州判. 1910年代,清朝滅亡後,該官職廢除. *孫文良,中國官制史,1993年,臺北,文津出版社....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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