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ěi jìn chǔ yù
累進處遇主要是為了鼓勵監所內刑期一年以上的受刑人,促使他們悔改向上而設的一種區分標準。設有四級,表現良好的受刑人可依次漸進升級,享受較好的生活待遇,甚且可藉此依法縮短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