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買加

ㄧㄚˊㄇㄞˇㄐㄧㄚ

yá mǎi jiā

解釋

Jamaica

國名。位於古巴島東南,加勒比海中,是一個島國,面積一萬零九百六十二平方公里,人口約二百三十萬。首都為京斯敦(Kingston)人民多信仰基督教,主要語言為英語。原為西班牙殖民地,後為英國歸併,於一九六二年八月六日獨立。幣制為Jamaican Dollar。

重編國語辭典

解釋

牙買加(Jamaica)是加勒比海地區的一個島國. 面積為10,990平方公里,是大安地列斯羣島和加勒比海第三大島. 牙買加位於古巴以南約145公里,位於伊斯帕尼奧拉以西191公里. 該島原為操阿拉瓦克語系的阿拉瓦克人和泰諾族居住地,後來受到西班牙殖民統治. 原住民因無法抵抗牙買加嘔吐病而大量死亡,因此西班牙人從非洲大量搜捕奴隸到牙買加作為勞工. 1494年哥倫布來到牙買加,1509年成爲西班牙殖民地. 在1655年被英國佔領,在1866年成爲英國直轄殖民地. 1962年8月6日牙買加宣告獨立,目前是英聯邦範圍內的英聯邦王國主權國家. 牙買加有290萬人,是美洲第三多人口的英語國家,也是加勒比人口第四多的國家. 金斯敦是該國的首都和最大的城市. 牙買加人大多數是撒哈拉以南非洲族裔及其後裔,也有大量的歐亞混血兒少數民族. 牙買加本島至遲在公元前5世紀便已成為美洲人阿拉瓦克族居住地,牙買加一名即是源自阿拉瓦克語Xaymaca,意為「水和樹木之地」. 明代《坤輿萬國全圖》稱之爲「牙賣加」. 1494年哥倫布來到此地,1509年西班牙宣稱牙買加為其殖民地,改名聖地亞哥(San...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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