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án dān
藍榜。鄉試有三場,考生答卷如不合程式或汙損,即被取消一場入場的資格,宣布這種處分的榜單用藍筆書寫,故稱為「藍單」。《儒林外史》第四二回:「過了二十多天,貢院前藍單取進墨漿去,知道就要揭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