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禍幸災

ㄌㄜˋㄏㄨㄛˋㄒㄧㄥˋㄗㄞ

lè huò xìng zāi

解釋

以別人的不幸災禍為樂。參見「幸災樂禍」條。《宋書.卷七四.沈攸之傳》:「而攸之始奉國諱,喜見于容,普天同哀,己以為慶。此其樂禍幸災,大逆之罪一也。」

重編國語辭典

解釋

義參「幸災樂禍」。見「幸災樂禍」條。

典源

此處所列為「幸災樂禍」之典源,提供參考。1、「幸災」:《左傳.僖公十四年》冬,秦1>饑2>,使乞糴3>于晉4>,晉人弗與5>。慶鄭6>曰:「背施7>無親,幸災不仁,貪愛8>不祥,怒鄰9>不義。四德皆失,何以守國?」虢射曰:「皮之不存,毛將安傅?」慶鄭曰:「棄信背鄰,患孰恤之?無信患作,失援必斃。是則然矣。」虢射曰:「無損於怨,而厚於寇,不如勿與。」慶鄭曰:「背施幸災,民所棄也。」近猶讎之,況怨敵乎?」弗聽。退曰:「君其悔是哉!」〔注解〕(1)秦:春秋時國名。周孝王封伯益之後於秦,地約在今甘肅省天水縣。莊公時徙居大丘,地約在今之陝西省興平縣東南的槐里城。(2)饑:荒年。(3)糴:音ㄉ|ˊ,買入穀物。(4)晉:春秋時國名。據有今山西省大部分與河北省西南地區,地跨黃河兩岸。後為韓、趙、魏三家所分,遂亡。(5)弗與:不給。(6)慶鄭:(?∼西元前538),春秋時晉國大夫。惠公四年晉饑,秦以糧助晉。次年秦饑,晉拒助之,慶鄭諫而無效。後秦伐晉,晉敗,惠公被俘,釋歸後,公乃殺慶鄭。(7)背施:忘記別人給予的恩德。(8)貪愛:貪物愛財,不與人分享。(9)怒鄰:得罪鄰國。2、「樂禍」:《左傳.莊公二十年》冬,王子頹享五大夫,樂及遍舞。鄭伯聞之,見虢叔曰:「寡人1>聞之:哀樂失時2>,殃咎3>必至。今王子頹4>歌舞不倦,樂禍也。夫司寇5>行戮,君為之不舉6>,而況敢樂禍乎?奸王之位,禍孰大焉?臨禍忘憂,憂必及之。盍納王乎?」虢公曰:「寡人之願也。」〔注解〕(1)寡人:古代國君的自稱詞。(2)失時:不合時宜。(3)殃咎:災禍責罪。(4)王子頹:(?∼西元前673),春秋時周人,莊王寵妾之子。惠王時,大夫邊伯等為亂,惠王出奔至鄭,乃立子頹為王。(5)司寇:掌理刑獄之官。(6)不舉:不舉辦盛宴。舉,舉宴。

典故說明

此處所列為「幸災樂禍」之典故說明,提供參考。「幸災樂禍」係由「幸災」及「樂禍」二語組合而成。「幸災」見於《左傳.莊公二十年》,故事是說晉惠公時,晉國發生饑荒,秦國賣糧給他們,幫助晉國度過難關。第二年,秦國也遇上荒年,向晉國購買糧食,晉國卻不答應。大夫慶鄭覺得這樣不妥,勸晉惠公說:「忘恩負義會導致無親;看見別人有難而高興是不仁;貪愛財物不與人分享是不祥之舉;得罪鄰國是不義的行為。這四種美德都沒有,如何能維持國家的長久?」雖然慶鄭不斷地勸說,但惠公還是沒採納他的意見。果真秦國收到消息後非常氣憤,隔年起兵攻打晉國,晉國非但大敗,連惠公都被俘虜了。此處原文就用了「幸災不仁」。「樂禍」見於《左傳.莊公二十年》,故事是說春秋時,周莊王的寵妾生了個兒子子頹,個性荒淫無知。惠王時,有幾個大臣發動叛亂,奪取政權,將惠王驅逐,改立子頹為王。惠王逃到鄭國,鄭厲王打算從中調停,但聽說子頹和大臣們每天聽歌觀舞、尋歡作樂,便對虢叔說:「我聽說表達哀樂不看時機,必會遭致災禍,子頹在國家動亂時還那樣日夜笙歌,簡直是『樂禍』。連刑官在執行死刑時,君王都不應設宴享樂,更何況是他們用不正當的手段奪取王位之時。眼前大禍臨頭還不知憂慮,這種人能接受他嗎?」於是決定轉而支持周惠王。後來這兩個詞語被合用成「幸災樂禍」,用來指對於他人的不幸遭遇引以為樂。

書證

01.《宋書.卷七四.沈攸之列傳》:「而攸之始奉國諱,喜見于容,普天同哀,己以為慶。此其樂禍幸災,大逆之罪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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