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ān mìng
1.天神所主宰的命運。例天命難違
2.天地萬物自然的法則。例五十而知天命。(《論語.為政》)
3.天所賦予人的稟賦與本性。例天命之謂性。(《禮記.中庸》)
1.天地萬物自然的法則。《論語.為政》:「五十而知天命。」《荀子.天論》:「從天而頌之,孰與制天命而用之。」
2.天神所主宰的命運。《書經.盤庚上》:「先王有服,恪謹天命。」《兒女英雄傳》第一回:「我兄說萬事都是盡人事,聽天命,自有個一定。」
3.天所賦予人的稟賦與本性。《禮記.中庸》:「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
4.壽命。《漢書.卷八七.揚雄傳下》:「遜於不虞,以保天命。」
5.清朝太祖的年號(西元1616~1626)。
本條目介紹的是中國政治哲學中的天命. 關於天命其他意義,請見:天命 (消歧義). 天命,指「上天的使命」,屬於儒家與陰陽家哲學概念的一種. 在中國歷史上,常用來解釋新政權取代舊政權的合法性,主張朝代興衰、君主更替,不完全是人類所能控制的. 如果為政者不守德而失道,就會失去上天的支持,上天支持的對象自然能夠稱帝稱王,上天不支持的對象則會衰弱滅亡. 《中庸》書中「天命」的概念,是指由上天賦予人性的與生俱來的道德感,這種道德感促使人如遵循命令般去遵循善,因此大學的止於至善也是一種生而為人的使命. 《中庸》與《大學》強調,理想的統治者應憑藉此種神聖道德使命感來獲得上天的支持,使其統治具有天命的合法性,而失去這種神聖道德使命感的統治者也將失去天命的統治合法性. 天這一概念,孔子認爲是一切存在的使然者. 由西漢儒學者董仲舒闡釋爲“道”的來源. 而北宋理學家程頤則說“天無法背離道”,對他來說,天是道(此處指事物的原理)的一種體現,兩者等同. 南宋理學家陳淳將天通過氣而賦予人的各自的特性定義爲“天命”. 天命是非主觀、無目的、且無差別的. 朱熹認爲,所有人的行爲及其所引起的因果關係以及人力所...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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