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óng tōng wù
法律上指於私法上得為交易客體的物(包括動產和不動產)。如土地、房屋、器物等。
融通物又稱流通物,為可為私權上交易的客體者,可買賣、持有,以融通物為標的契約有效成立 ,一般私人所有物均屬之 . *不融通物 ...閱讀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