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縣

ㄍㄠㄒㄩㄥˊㄒㄧㄢˋ

gāo xióng xiàn

解釋

縣名。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與高雄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參見「高雄市」條。

重編國語辭典

解釋

高雄縣,為中華民國已經廢止的一個行政區劃,位於臺灣西南部,與臺南縣、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臺東縣、花蓮縣、南投縣、嘉義縣相鄰. 北緣嘉南平原,西濱臺灣海峽,東南邊以高屏溪和屏東縣為界. 2009年6月23日,中華民國內政部審查通過「高雄縣市合併改制直轄市案」,高雄縣於2010年12月25日併入新成立之高雄市. 高雄縣地形東北高而西南低,最高點位於東北部與南投縣、嘉義縣交界處的玉山主峯,高度3,952公尺 ,不僅是臺灣最高峯,也是東亞第一高峯. 全縣依地勢與坡度,大致可區分為東北部山地區、中部丘陵區及西南部平原區 . 東北部山地區位於楠梓仙溪中游及荖濃溪中游以東地區,大致分屬中央山脈與玉山山脈,總面積約佔全縣總面積的二分之一. 絕大部分地區海拔超過1,000公尺,坡度多在40%以上,只有兩溪主支流河谷上,纔有小範圍的河階或河谷平原. 位於縣境東側的中央山脈主稜線山地及其西側科坡又稱為關山山塊,主脈由北而南有雲峯、南雙頭山、三叉山、關山、海諾南山、小關山、卑南主山等多座3,000公尺以上高峯. 位於縣境西側的玉山山脈平均高度略低,但地形亦如關山山塊一般高低起伏、崎嶇不平,除...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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