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河拆橋

ㄍㄨㄛˋㄏㄜˊㄔㄞㄑㄧㄠˊ

guò hé chāi qiáo

解釋

渡過了河就把橋拆掉。比喻不念舊情或忘恩負義。當初我幫了他那麼多忙,沒想到他一有成就過河拆橋,翻臉不認人。

國語辭典簡編本

解釋

一種戰術。渡過了河就把橋拆掉。比喻不念舊情,忘恩負義。元.康進之《李逵負荊》第三折:「你休得順水推船,偏不許我過河拆橋。」也作「過河抽板」、「過橋拆橋」、「過橋抽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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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反詞

重編國語辭典

解釋

渡過了河就把橋拆掉。比喻不念舊情,忘恩負義。語出《元史.卷一四二.徹里帖木兒列傳》。

典源

《元史.卷一四二.徹里帖木兒列傳》至元元年,(徹里帖木兒)拜中書平章政事。首議罷科舉,又欲損太廟四祭為一祭。監察御史呂思誠等列其罪狀劾之,帝不允,詔徹里帖木兒仍出署事。時罷科舉詔已書而未用寶,參政許有壬入爭之。太師伯顏怒曰:「汝風臺臣言徹里帖木兒邪?」有壬曰:「太師以徹里帖木兒宣力之故,擢置中書。御史三十人不畏太師而聽有壬,豈有壬權重於太師耶?」伯顏意解。……伯顏心然其言,然其議已定不可中輟,乃為溫言慰解之,且(為)〔謂〕有壬為能言。有壬聞之曰:「能言何益於事。」徹里帖木兒時在座,曰:「參政坐,無多言也。」有壬曰:「太師謂我風人劾平章,可共坐邪?」徹里帖木兒笑曰:「吾固未嘗信此語也。」有壬曰:「宜平章之不信也,設有壬果風人言平章,則言之必中矣,豈止如此而已。」眾皆笑而罷。翌日,崇天門宣詔,特令有壬為班首以折辱之。有壬懼及禍,勉從之。治書侍御史普化1>誚2>有壬3>曰:「參政可謂過河拆橋者矣。」有壬以為大恥,遂移疾不出。〔注解〕(1)普化:元朝治書侍御史,生卒年不詳。(2)誚:音ㄑ|ㄠˋ,責備、責怪。(3)有壬:即許有壬。元朝人,生卒年不詳。官至參政。

典故說明

據《元史.卷一四二.徹里帖木兒列傳》載:元順帝時,徹里帖木兒廢除科舉制度,監察御史呂思誠反對,並加以彈劾,但順帝仍採納廢科舉之議。而參政許有壬也表示強烈反對且據以力爭。許有壬當初是通過科舉考試進入官場,後來升為參政。但他不但反對無效,元順帝還故意讓許有壬在詔令頒布時,跪在文武百官的最前面來折辱他。許有壬怕不聽命會遭來禍患,只好勉強贊成廢科舉。治書侍御史普化看到就譏諷許有壬說:「你是通過科舉考試的人,現在要廢除科舉制度,你又跪在第一個,真是過河拆橋啊!」許有壬聽了覺得很丟臉,就稱病不出門。後來「過河拆橋」用來比喻不念舊情,忘恩負義。

書證

01.元.康進之《李逵負荊》第三折:「你休得順水推船,偏不許我過河拆橋。」02.《醒世姻緣傳》第一四回:「那個晁大舍,這城裡是第一個有名的刻薄人,他每次是過了河就拆橋的主子。」03.《三俠五義》第五七回:「不多時即到北岸,見有小船三四隻在那裡等候。這是蔣平臨過河拆橋時,就吩咐下的。」04.《紅樓夢》第二一回:「沒良心的東西,過了河就拆橋,明兒還想我替你扯謊!」

用法說明

【語義說明】比喻不念舊情,忘恩負義。貶義。

【使用類別】用在「背信忘義」的表述上。

【例句】<01>這種過河拆橋、忘恩負義的人,不必理他!<02>你幫這種自私的人,得小心他會過河拆橋。<03>這種過河拆橋的人,下次誰還敢幫他的忙?<04>受人之恩,須永誌於心,千萬不可以過河拆橋。<05>政治講現實,用不著你的時候,當然過河拆橋。<06>他曾經雪中送炭幫過我們,我們怎可為一己之私過河拆橋?<07>想不到他在我最需要幫忙的時候過河拆橋,讓我栽了大跟頭。<08>他也不想想你曾幫過多大的忙,今天竟然過河拆橋,翻臉不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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