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段論

ㄙㄢㄉㄨㄢˋㄌㄨㄣˋ

sān duàn lùn

解釋

理則學上的一種推理形式。以兩個命題作為大小前提,而推出結論。如:「凡花是植物」(大前提),「康乃馨是花」(小前提),「所以康乃馨是植物」(結論)。

重編國語辭典

解釋

三段論在傳統邏輯中,是在其中一個命題(結論)必然地從另外兩個命題(叫做前提)中得出的一種推論. 這個定義是傳統的,可以寬鬆地從亞里士多德的《前分析篇》Book I, c. 1中推出來. 希臘語“sullogismos”的意思是“演繹”. 對傳統意義上的三段論的詳細描述參見直言三段論. 三段論由三個部分組成:大前提、小前提和結論. 邏輯上,結論是於小前提之上應用大前提得到的. 大前提是一般性的原則,小前提是一個特殊陳述. 這個例子是亞里士多德給出的經典的“Barbara”三段論: :如果所有人(M)都是必死的(P),(大前提) :並且所有希臘人(S)都是人(M),(小前提) :那麼所有希臘人(S)都是必死的(P). (結論) 如, :所有人都是必死的. (普遍原理) :蘇格拉底是人. (特殊陳述) :蘇格拉底是必死的. [把特殊(小)代換入一般(大)] 又如, :金屬可以導電. (大前提) :銅是金屬. (小前提) :銅可以導電. (結論) 與之相對的是隱喻,它組織叫做肯定後件的一種形式的三段論,是邏輯謬論: :草(P)會死(M). :人(S)會死(M). :人(S)是草(P)....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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