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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ōng diǎn
1.通行的法典。《北史.卷六三.蘇綽傳》:「帝令朝臣釐改舊法,為一代通典,律令格式多威所定。」晉.范甯〈春秋穀梁傳序〉:「信不易之宏軌,百王之通典也。」
2.書名。唐朝杜佑撰,二百卷。依劉秩.政典而增廣之,分食貨、選舉、職官、禮、樂、兵刑、州郡、邊防等八門,上溯黃、虞,下迄天寶,博取五經群史,及漢魏六朝人之文集奏疏中有稗得失者,每事以類相從,於歷代沿革,詳為記載。
《通典》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體例完備的政書,唐杜佑撰. 唐德宗貞元十七年(801年)編成,歷時三十餘年. 本書記錄上起黃虞(黃帝與有虞氏)時代、下迄唐玄宗天寶末年典章制度之沿革,其中於唐代敍述尤詳. 本書列為「十通」之一,與《通志》、《文獻通考》合稱「三通」. 唐玄宗時,劉秩仿《周官》作《政典》三十五卷. 杜佑認為《政典》條目未盡,於是公事之餘,參考《開元新禮》和《五經》以及漢魏以來各家文集、奏疏,拾缺補漏,作成《通典》二百卷,附考證一卷,分為〈食貨〉、〈選舉〉、〈職官〉、〈禮〉、〈樂〉、〈兵〉、〈刑法〉、〈州郡〉、〈邊防〉九門,每門之下又分若干子目. 《通典》體例仿效正史紀傳體中的〈志〉、〈書〉,將斷代體改為通史體,專門記載歷代政經等制度沿革變遷的典志體史書. 杜佑在篇首加上序言,篇中遇有需要進一步解釋或申明的地方特標出「說曰」、「議曰」、「評曰」,以自注方式提出自己的見解. 例如《華陽國志》載:「猩猩能言,取其血可以染朱罽 」;對此,杜佑博考諸書,又遍問胡商,證明無此事. 《通典》把《食貨典》放在首位,一改過去先禮樂,後食貨的次序,明顯是受到《管子》一書強調「倉廩實知禮節,衣食...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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