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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í bā jiè
佛教對於現象的分類,也就是現象的十八個範疇。認識的對象有六類,即色、聲、香、味、觸、法,謂之六塵。相對於對象的認識官能有: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謂之六根。認識作用也有六種,即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謂之六識。共成十八類。《大智度論》卷三○:「於五眾、十八界、十二入、六種十二因緣等眾多法中,假名『眾生』。」
十八界(Astādaśa dhātavah),佛教術語,是一種界(dhātavah)的分類法,最為佛教論師所重視. 將有情眾生的世間法界分成三大類別:六內界、六外界、六識界,代表世間法中最重要的十八種境界或者不同的功能. 十八界分為六根界、六塵界和六識界: * 六根界:能見之根,名為眼界. 能聞之根,名為耳界. 能嗅之根,名為鼻界. 能嘗味之根,名為舌界. 能覺觸之根,名為身界. 能覺知之根,名為意界. * 六塵界:眼所見一切色境,名為色界. 耳所聞一切音聲,名為聲界. 鼻所嗅一切香氣,名為香界. 舌所嘗一切諸味,名為味界. 觸即觸著,身所覺冷暖細滑等觸,名為觸界. 意所知一切諸法,名為法界. * 六識界(六轉識):識依眼根而能見色,名眼識界. 識依耳根能聞諸聲,名耳識界. 識依鼻根能嗅諸香,名鼻識界. 識依舌根能嘗諸味,名舌識界. 識依身根能覺諸觸,名身識界. 識依意根而能區分辨別一切法相,名意識界. 十八界的體性:其中的六根中前五根,再加上五塵代表的是代表了物質層面的色法. 其中的六識,再加上六根中的最後一個意根與六塵中的法塵則是代表了精神層面的心法. 代表世間的十八界...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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