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塵

ㄨㄟˊㄔㄣˊ

wéi chén

解釋

佛教稱物質無法分割的最小單位為「極微」。七個極微成一微塵。用以形容極細的物質。北齊.顏之推《顏氏家訓.歸心》:「何故信凡人之臆說,迷大聖之妙旨,而欲必無恆沙世界,微塵數劫也。」唐.李商隱〈北青蘿〉詩:「世界微塵裡,吾寧愛與憎。」

重編國語辭典

解釋

極微(梵語:),又譯鄰虛、鄰虛塵,源自古印度哲學思想,是組成一切物質(色)的最小單位,類似於古希臘哲學中的原子. 部份佛教部派如說一切有部和南傳上座部 接受了這個學說,耆那教和勝論派也設立了極微的概念. 「極微」是對物質進行分析後得到的作為極限的微粒子,《大毘婆沙論》定義極微是最細色,即沒有細構部分、不可分解離析、不可感官經驗:問:彼極微量,復云何知?答:應知「極微是最細色」. *不可斷截、破壞、貫穿,不可取捨、乘履、摶掣;非長非短,非方非圓,非正不正,非高非下; *無有細分 ,不可分析;不可覩見,不可聽聞,不可嗅甞,不可摩觸 ,故說「極微是最細色」. 《大毘婆沙論》記載:四大種及其所造色,是有色法,極微沒有變礙 ,極微積聚成有變礙的有色法 ;四大種是不可見、有對色 ,而所造色,或可見或不可見 ,或有對或無對,有對含義為有相互障礙的可經驗實體 ;四大種所造色,於四大種外有別自體 ;四大種與所造色相依而住 ,諸極微互不相觸 ;四大種及七所造觸攝於觸處中,有說所造觸是四大種之差別而非實有 ,依世俗說為身所受之可觸境 ;四大種永不相互分離,不因物態相變而失去自相 ;不同物體中,或同一...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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