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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ǔ cí
1.邏輯學上指命題中居於主位的詞項。
2.語法上指作為主體的人或物。一般置於謂語之前,是謂語陳述的對象。如「水果很甜」的「水果」。也稱為「主語」。
主語(subjectum,subject),又稱主詞,是一種句法成分. 如英語和法語當中,主語由名詞短語或者代詞充當,會決定謂語動詞的形態,即達成一致. 其他語言裏充當類似角色的名詞短語或代名詞也常被歸類爲主語. 「主語」最早是邏輯學術語,後逐漸演變爲歐洲傳統語法當中的主語,併爲現代語言學所沿用. 主語依據定義不同,其涵蓋的範圍也不一樣,狹義的主語限定於句法上的主語. 主語很大程度上是主賓格語言的概念,它很難應用到其他配列的語言,如作通格語言上面去. 大多數句子都有主語,但也存在無主語句. 主語很多時候可以視作話題,在一部分語言如漢語當中,二者難以區分. 主語的概念最早來源於古希臘邏輯學當中的三段論術語“主詞”(ὑποκείμενον),是“謂詞”(κατεγορωυμενον)的對位概念. 在三段論當中,由兩個前提命題可得一個結論命題,結論命題當中的小詞(S)即主詞. 而在後來的傳統語言學當中,主語和謂語成爲句子的前後兩個主要組成部分,主語通常爲主格名詞置於句首,是最顯著常見的論元;謂語描述其前面的主語,與之形成一致. 在這種觀點下,可以認爲很多語言都擁有主語,不過是否所...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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