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和約

ㄍㄨㄤˇㄓㄡㄏㄜˊㄩㄝ

guǎng zhōu hé yuē

解釋

清道光二十一年,廣州水陸兩軍夜襲英軍,清軍敗戰,奕山求和,英統帥義律允和,清軍退出廣州,賠款六百萬,英軍退出虎門。歷史上稱為「廣州和約」。

重編國語辭典

解釋

廣州和約》是鴉片戰爭中的一項休戰協定. 1841年(道光二十一年)5月下旬,清靖逆將軍奕山在廣州與英軍作戰失利,被迫向英軍求降. 27日雙方締結這項和約,主要內容是: *奕山等所率外省軍隊退出廣州城60裏以外; *7日內交出600萬銀元供英方使用; *款項付清後,英軍撤回虎門以外,並交還橫檔及江中所有其他各要塞; *賠償英國商館和西班牙帆船“米巴音奴”號的損失. 奕山不敢如實向朝廷奏報這項和約,謊稱英國人“向城作禮,乞還商欠”,結果得到道光帝“準令通商”的批諭. 但英國在勒索到鉅款後,旋即撕毀和約,擴大侵略戰爭....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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