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臺

ㄒㄧㄢˋㄊㄞˊ

xiàn tái

解釋

1.御史治事的地方。參見「御史臺」條。

2.屬吏對長官的尊稱。《福惠全書.卷五.蒞任部.稟帖贅說》:「迴天挽日之功,皆出憲臺起死噓枯之賜矣。」

重編國語辭典

解釋

憲臺始置於漢朝,是御史大夫官署. 西漢初年御史大夫之官署稱御史府,至東漢時改稱憲臺 . 龍朔二年(662年),改御史臺爲憲臺,咸亨元年(670年)冬恢復御史臺的舊稱. 元朝至元五年設立御史臺,並頒佈《憲臺格例》,凡三十六條. 明代時從三品巡撫亦稱為大憲臺. 弘治十八年(1505年)溫州知府李端、永嘉知縣劉經等建有憲臺牌樓,爲表彰任過四川按察司僉事朱良以. ...閱讀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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