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ī wù
遺失的物品。例失物招領
1.遺失的東西。如:「尋找失物」。
2.遺失物品。《初刻拍案驚奇》卷四:「明日宮苑失物,唯收得馱物的馬,追問馬主,捉舉子到內侍省勘問。」
失物是普通財產法中的一種概念,指的是脫離其所有者的控制同時也沒有被他人佔有的財產或動產. 如果一物品是在原先所有者並非要放置(例如走在路上手機掉在路上,並非自己刻意要放在地上)且所有者難以找到的地方發現,則一般認爲該物品屬於失物. 在普通法中,失物的拾得者可以向除失物原主以外的任何人主張佔有該物品的權利 . ...閱讀更多